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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8月2日下午,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政策。
2016年8月2日下午,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政策。
《通知》中较为亮点的是:
一、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已有一套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自有住房,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二、推行住房组合贷款。(因为长沙目前可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为60万元,不少人不得不选择银行商业贷款。而此次推出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让公积金贷款变得更加便民。)
三、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且自缴存之日起夫妻双方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包括提取和贷款),其家庭已有两套(含)以下住房,且住房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230平方米,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大力开展与省内城市以及武汉、南昌、合肥、广州、贵阳等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进一步扩展至国内其他一线城市及省外周边城市。
据介绍,本次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长沙 对改善型住房消费的限制又放宽了,而推出组合贷款,实际上是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