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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未选中房VIP认筹金一万元是否能在短时间内退款?

发表于2013-07-21

未选中房VIP认筹金一万元地产公司会在十五个工作日退款不?并且这个手续会很麻烦不?

发表于2013-07-22

会吧,认筹金是可以退的啊

发表于2013-07-22

认筹金不等同于定金,是可以退的!

发表于2013-07-22

认筹金不是定金。当然可以退的,关键要看你们当时有没有约定,现在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法院也一定会支持你的

发表于2013-07-22

勿将认筹金贸然转定金 定金返还有条件
 
购房时,一般认筹金可抵消部分定金,但不会自动转成购房定金,这一操作过程还需经过双方重新进行书面确认,不会未经购房者同意自动转成定金。定金退还是有条件的,不可能无条件退款,所以不应该贸然将认筹金转为定金。
 
定金和认筹金不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认购书等明确契约效力
 
在签订认购书、意向书时需注意,定金和认筹金等的区别,认购书是有法律效力的,签订后,即按照协议书来执行。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表于2013-07-22

楼主可以看一下我复制来的!可以退的,应该不要太长时间

发表于2013-07-22

这个必须要退啊,不退你可以告他们的!

发表于2013-07-22

楼主不要担心,肯定可以退的

发表于2013-07-22

必须可以

发表于2013-07-24

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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